總體要求
  經過今後5年不懈努力,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
  嚴查五類腐敗案件
  《規劃》指出,要嚴肅查辦五類腐敗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幹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
  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規劃》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報告;
  ——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規劃》指出,要加強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規劃》從三個方面提出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建設,一是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黨內法規,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三是健全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法律規定。
  紀檢監察機關集中精力抓反腐
  《規劃》對於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進一步作出新的部署:
  ——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
  ——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規劃》全文見三版)  (原標題: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五年工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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