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檢 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占
  核心提示
  那晚的情景
  各有說法
  關於下跪
  楊大爺說,起初覺得小偷的下跪是承認了錯誤,他一度很後悔很內疚
  小偷李某認為,下跪和其他細節點證明他已經是“犯罪中止”
  但檢察官認為,李某雖然跪下來了,但是刀始終是拿在手比畫著的,“沒有放棄使用暴力。”而且下跪未必真心,不排除李某是因害怕兩位老人呼喊
  關於200元
  李某認為,200元錢是老兩口“主動給的”
  楊大爺說,他自己是為了保命才給了這個錢
  檢察官認為,老人當時在恐慌的情況下被迫給的錢
  去年9月19日凌晨2時許,一個小伙子翻入人民南路一小區偷東西,剛啃了一口蘋果就被髮現,他抄起廚房裡的水果刀威脅,“我要500元”。不過,在部隊待了大半生的楊大爺(化名)並沒被嚇到,反而大聲喝止住了小伙子,還不住勸說和關心起對方,小伙最終服軟,突然跪倒在老大爺面前。之後,楊大爺夫婦將包里僅有的200元現金給了小伙子,帶著錢離開的小伙子,最終被保安攔下。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武侯法院認定這名小伙的入室盜竊行為已轉化為入戶搶劫,法定量刑在10年以上,最終判了他有期徒刑10年2個月。
  李某自辯
  我是犯罪中止
  “我這是犯罪中止。”庭審中,李某沒有聘請律師,而是自我辯護。“我當時餓了,只是去偷點東西吃,拿刀只是嚇唬他們,200元錢是他們主動給的。”李某辯解。
  不過檢察官不這麼認為,因為李某向檢察官隱藏了他有搶劫的前科,此後檢察官拿出他前科的判決書:李某17歲時曾與他人一起搶劫,屬於從犯,被判了3年緩期4年執行。“你為什麼當初訊問時說沒有前科?”檢察官質問。李某說,“因為當時是未成年人,不屬於累犯,所以就沒說。”
  大爺回訪
  當初以為 只關他幾天
  昨晚7時許,楊大爺夫婦正在廚房收拾餐具。楊大爺說,事情發生後很多親朋好友都打電話關心自己。絕大多數的親友鄰居都支持他的做法,不過還是個別人認為他這樣做不太好,李某這樣會判幾年刑,埋怨他。楊大爺也覺得人家已經給自己下跪了,承認了錯誤,所以起初也很後悔很內疚。
  事發第二天就是中秋節,楊大爺在兒子家過節。當天,他的兒子還說楊大爺不應該再喊人抓小偷,人家才是十幾歲的娃娃,也給跪下了。不過他的孫女十分贊同楊大爺的做法,小偷畢竟是拿刀了還搶了錢,危害很大。
  隨著時間的流逝,楊大爺夫婦的生活也恢復了往日的平靜。至於法院什麼時候開庭,小偷被判什麼罪,判了多少年,楊大爺不再關心。他說,當初之所以喊人抓李某,是想教訓他一頓,根本沒想到他會被判刑。“最多也就是在派出所關個三五天。”
  當楊大爺得知結果是入戶搶劫,李某被判了10年2個月後,先是怔了一下,連續幾聲嘆氣。不過,他相信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決。
  而且,現在楊大爺覺得自己後來大喊導致他被抓的做法是對的,“老百姓來教育,不容易將他教育得轉來,政府才能將他教育轉來。”李某畢竟拿著刀到家裡來搶東西,他這樣做是對的。
  回放
  1
  入室盜竊
  李某翻進了楊大爺家後,將楊大爺的零花錢袋子拿走,又拿了個蘋果啃。楊大爺的老伴發現被咬的蘋果後,喊來楊大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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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持刀相逼
  李某突然跳出,把刀架在了楊大爺老伴張夫人的脖子上,張夫人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此後,李某一直將刀對著老人,並索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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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訓跪小偷
  後來,在楊大爺的再三勸說下,李某服軟了。不過,他手裡還是拿著刀。 楊大爺開始關心李某,李某突然跪倒在楊大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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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持刀逃跑
  後來,楊大爺夫婦將僅有的200元現金給了李某。李某舉刀跳窗逃跑
  楊大爺大聲呼救。隨後李某被保安擋獲。
  檢察官說細節
  細節一:掏出刀前,他都是入室盜竊,一般判處3年以下徒刑。但掏出刀後李某變成了入室搶劫,一般判處10年以上徒刑。而且,李某此前曾犯過罪,對這一做法導致的後果,他是學習過的
  細節二:檢察官卻認為,這一跪並不能確定他是真心的,不排除李某也害怕兩位老人呼喊。所以一方面他要下跪,另一方面卻拿著刀。李某雖然跪下來了,但是刀始終是拿在手比畫著的,在楊大爺拿給他錢之後,他比畫著走到窗前,並揣進包里逃跑。“整個過程,李某都沒有放棄使用暴力。”
  細節三:由於楊大爺說他自己是為了保命才給了這個錢,可見他當時是在恐慌的情況下被迫給的錢。
  檢察官說
  他下跪了 未必是悔罪
  對於李某所謂的犯罪中止,檢察官認為,兩位老人只是迫於無奈才給了他200元錢。如果李某在老人的勸說下沒要錢,把刀也扔了,這種情況下構成了入戶搶劫,但是他自願放棄了,這才屬於中止,會比照入戶搶劫罪減輕處罰,也就是在10年以下量刑。而本案中,李某沒有選擇這一做法。
  “他曾經犯過搶劫罪,對這一罪名應該有基本的認識。”檢察官認為,李某翻進屋子偷東西被髮現後持刀威脅,還搶走了200元錢,他已經從入戶盜竊,轉化成了入戶搶劫,建議在10年以上量刑。
  最後,武侯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意見,認為李某構成入戶搶劫,遂作出瞭如上判決。
  新聞鏈接
  被判10年
  他們也沒搶多少
  90後江某:100元
  2011年,“90後”男子江磊(化名)臨時起意,在上海持刀入室搶劫,搶得100元後逃跑,剛出小區就被巡邏警察抓獲。長寧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萬元。這一結果,還是法院鑒於江磊系初犯,到案後如實交代罪行、贓款已追繳、未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等情節給予的從輕處罰。(新聞晨報)
  海南少女:40元
  2009年,海南省樂東縣一名“90後”少女闖入鄰居家,被髮現後將鄰居抓傷並推倒在地,翻出40元離開。少女被抓獲後,經檢察機關公訴,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法治周末)
  湖南大學畢業生:16元
  2010年,湖南長沙的陽鏐謊稱是物業人員,騙開了居民趙某的房門。搶走了趙某16元。相關法院曾把刑庭搬進了社區,對這一搶劫案進行審理,當時判陽鏐有期徒刑10年。(瀟湘晨報)
  檢察官說法
  無論有無盜竊搶劫
  家庭空間不得侵犯
  昨日,武侯檢察院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陳谷祥指出,入戶搶劫嚴重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同時也侵犯了家庭的安定生活。
  基於以上原因,也是給予法律保護人民安居樂業的精神,刑法規定嚴厲打擊類似侵犯家庭的行為,並從重處罰。比如,甲擅自闖進乙的房間,乙讓他走他卻賴著不走,這都已經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原標題:被老人訓跪的小偷被判了10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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