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國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
廣東“獵狐”抓獲逃往16個國家地區經濟犯42名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昨日,廣東省公安廳召開“獵狐2014”緝捕境外經濟逃犯專項行動通報會。截至11月20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共從美國、日本、加拿大、泰國、馬來西亞、埃及以及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等1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42名,其中,四成逃犯自願回國投案。
  文、圖、表/廣州日報記者李棟 通訊員曾祥龍、劉國光
  抓捕勸投

  6人潛逃達十年以上

  近四成逃犯回國投案
  廣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黃守應介紹,根據公安部通報,截至11月20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共從美國、日本、加拿大、泰國、馬來西亞、埃及以及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等1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42名(其中緝捕27名,勸返15名),協助外省警方抓獲境外逃犯9名,目前廣東省抓獲人數暫居全國第一。
  在上述被抓獲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中,涉案金額超過1千萬的14名,潛逃十年以上的6名,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1名。
  “境內境外齊頭併進,抓捕勸投共同推進,主動出擊與布控守候協同開展”,黃守應介紹說。
  通過不懈努力,廣東省公安機關先後從美國、加拿大、日本、泰國和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規勸15名逃犯回國投案,占抓獲總人數的近40%。
  比如,涉嫌信用證詐騙犯罪、涉案金額達數億元的逃犯張某,在案發逃往美國後,經廣州市公安機關越洋規勸,自願回國投案。
  2012年,廣州市白雲區某經濟合作社社長梁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案發後逃往美國。梁某在得知公安追捕已延伸至美國等國家後,主動委托律師向公安機關提出投案請求。經公安機關不懈努力,梁某已回國投案自首。
  追逃追贓

  受制不同司法制度

  “追贓不是很理想”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安機關提醒仍然在逃的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認清形勢、把握機遇,在2014年12月1日這一最後期限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根據通告,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在上述期限前主動回國,自願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據介紹,目前,在有關投案自首人員中,王某、曾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得以結束逃亡生活,和家人親友團聚。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其涉嫌違法犯罪的事實和投案自首情節,依法律程序向檢察機關提出從輕或減輕刑事處罰的意見。
  對於最高法等四部門的聯合通告截止日期是12月1日,過了12月1日後,還會追逃嗎?
  黃守應介紹,12月1日之後,通告給予的從輕處罰待遇就沒有了,但對在逃的境外經濟疑犯追捕力度不減,對繼續在逃的境外疑犯將採取更強有力的措施,加強追捕。
  比如,目前已經在北美又抓獲了6名嫌疑人,下一步將加大與國外執法機構的協調力度,儘快將其引渡或者遣返回國。與此同時,對前一階段在逃的疑犯已經發出了紅色通緝令的,中國警方將在各國警方的協助下,派出強有力的追捕小組,對還沒有投案自首的疑犯加強抓捕遣返。
  此外,黃守應還介紹,在所抓獲的境外逃犯中,涉案金額超過1千萬的有14名,大部分涉嫌的罪名都是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有部分贓款贓物已轉移到境外。
  對於境外的追贓問題,目前公安機關主要以反洗錢調查或者提供其在內地犯罪轉移財產的相關證明,通過當地的司法程序或者提請相關民事訴訟追回贓款。
  “但這個過程非常艱難”,黃守應同時承認,追贓會受到不同司法制度差異的影響,目前相關的追贓工作並不是很理想。
  案例

  金融白領詐騙潛逃

  打“黑工”還被地痞騷擾
  2014年9月19日,涉嫌信用證詐騙犯罪、外逃美國5年的張某搭乘航班到達廣州自首。
  2009年5月13日,廣州公安偵查某公司涉嫌信用證詐騙案。經過調查,在2005年至2008年9月期間,該公司伙同香港等多家公司,通過多種方式向國內10家銀行騙開遠期信用證,涉及金額數億元並套取信用證項下款項,造成了銀行經濟損失摺合人民幣約1億元。案發後,張某潛逃。
  張某交代,他曾幻想逃到發達國家後犯罪行為一了百了,企圖東山再起。哪知道由於他所牽涉案件金額巨大,正當商人對其敬而遠之,當地的流氓地痞也不時上門騷擾,只能靠打“黑工”為生。
  七旬老翁投案感慨

  “在有生之年回家很感激”
  2007年1月24日,汕頭公安立案偵查一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查,1995年,犯罪嫌疑人鄭某(男,69歲,汕頭人)與他人以生產經營的名義向社會群眾吸收存款共150萬多元。至2005年,上述公眾存款尚有140多萬元未能歸還。2006年9月犯罪嫌疑人鄭某潛逃泰國。
  外逃多年後,鄭某已年近七旬,有葉落歸根的願望。2014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鄭某乘機從泰國曼谷飛抵揭陽自首。由於長期流浪在外,生活窘迫,回來時腳上只剩下一雙拖鞋,見到親人連眼淚都流出來了,逃亡8年,自言“能在有生之年回家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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